雙重預防 河北雙重預防體系平臺建設廠家
- 公司名稱 河南力安測控科技有限公司
- 品牌 其他品牌
- 型號 雙重預防
- 產地
- 廠商性質 生產廠家
- 更新時間 2020/2/27 9:39:33
- 訪問次數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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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地類別 | 國產 | 應用領域 | 石油,地礦,能源,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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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預防,即風險分析和隱患控制,是以規避不可接受的結果伴生為目的,對活動的過程可行性和結果可控性進行分析、控制的專項工作。雙重預防體系用于安全管理時,稱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
從現象學角度,世界是一連串的事件(狀態)。通俗講,是一件件事兒串起來,每件事兒都是前事兒的延續。事件是從人的視角看世界,有價值評價,有好壞之分;狀態是從物的視角看世界,無價值評價,無好壞之分。人所有的活動都會面臨可預知或不可預知的事件發生:可預知,是掌握的知識達到了認知水平;不可預知,是掌握的知識尚未達到認知水平。趨利避害,通過引導和控制,少的代價,多的獲得,是每個行為主體不變的追求。
風險是生活、生產的代價之一,是活動主體不喜歡看到的結果;當風險達到不能接受時,稱為事故。杜絕事故,要運用現象學和邏輯學研究事故鏈,把握事故規律,通過科學的控制和整改,用少的代價把風險降到可接受的水平。
風險一詞,有四重含意。一是指活動主體不愿看到的狀態或事件,用遭受損失的大小衡量,風險分級采用的含義;二是指事件發生的條件,在風險分析時采用此含義;第三,是事件發生的可能性,用概率描述,風險評估時要這重含義;第四重含義指某一區域內所有風險的總和,在區域風險分級警示時采用。
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控體系(以下簡稱雙重體系),是基于過程控制和過程引導的管理模式,可以用在安全管理,也可用在環境管理、質量管理、財務管理、成本管理、技術管理等所有必須進行結果控制的領域。生產經營單位雙重體系建設和運行的目的是避免“得不償失”,要求有效性,又要求經濟性:有效而不經濟,會被市場淘汰;經濟而不可靠,會被事故淘汰。
盈虧自負,違法自擔,統稱主體責任。《安全生產法》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1、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1]。產權由使用權、轉讓權、收益權等組成,產權既是權力賦予也是權力約束。生產經營單位依法擁有產權,也依法擔負著合法經營的法律責任:合法使用、合法轉讓、合法所得。《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勞動合同法》、《消防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企業所得稅法》等法律,以及各級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對生產經營單位經營活動的過程和結果同時進行約束,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在法律法規的框架內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刮風、下雨、云涌、閃電,起床、穿衣、開火、做飯,都是事件或狀態描述。物的狀態千變萬化,不變的是凡事必有規律,凡事故必有條件。狀態可被觀察,狀態變化規律可被把握:條件變,結果一定變;結果如何變,遵循科學規律。
透過現象看本質,科學規律是本質。科學研究規律,理論是目的;技術應用規律,實踐是目的。風險分析是研究事故鏈,隱患治理是切斷事故鏈。風險分析是狀態分析,對引發事故的線索進行分析:假設某事故發生,梳理出所對應的全部必要條件。一個必要條件就是一個風險,每一個風險的對應物,稱為危險源。之所以定義為風險,是因為至少存在著某事件發生的一個必要條件。行為結果不經濟叫事故,事故是不可接受的事件,是其必要條件同時現身的結果。隱患指必要條件現身,對隱患的控制和消除,叫隱患治理。
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一靠評估,二靠治理。根據企業實際進行全面的風險分析和風險評估,根據風險分析結果和風險管控成本,權衡確定風險管控清單,并根據清單開展隱患排查治理。階段性隱患治理完成后,對企業面臨的風險進行再評估,終達到風險可控和可接受。
研究風險和事故要依據現象學和邏輯學。說風險,離不開主語和謂語,不能泛指。主語是行為,謂語是結果。主語和謂語是人的主觀劃分,是把握現象規律的必要方法。物,無論氣體、液體、固體,在不同條件下以不同的具體狀態存在,即不同的事件。不同的后置事件對應著不同的前置事件,后置事件被視為事故時,前置事件視為此事故的隱患。隱患是事故的必要條件。
把握科學規律的方法有兩種:演繹法和歸納法。歸納法是大數據分析獲得經驗,比如對大量交通事故案例分析總結,得出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道路濕滑、超速行駛、危險駕駛、車輛故障等都是交通類事故的必要條件之一,因此都是風險狀態——這是用歸納法對事件的或然性進行規律把握。演繹法是邏輯推論,比如一定濃度下的可燃氣體與空氣的混合物遇明火一定爆燃,甲烷是可燃氣體,隨著在空氣中的濃度增加,遇明火一定爆燃,甲烷濃度和明火都是爆燃事故的必要條件之一,都是風險狀態——這是用演繹法對事件的必然性進行規律把握。
作為事故的必要條件組成,狀態可能叫風險,狀態出現叫隱患。風險是隱性,隱患是顯性。在規律的把握和應用上,風險重可能,隱患重變化。風險可能性有時體現為風險顯現的周期性,也即隱患的周期性。軸承有磨損周期,橡膠有老化周期,工人有疲勞周期,環境有變化周期。隨著狀態周期的臨近,隱患出現的可能性增加。
物的狀態變化是連續的。事故由直接隱患導致,直接隱患由間接隱患導致,即隱患的隱患是事故的間接隱患。事故與直接隱患的關系遵循乘法原理,直接隱患與間接隱患的關系也遵循乘法原理:某事故發生的必要條件之一,或者必要條件的必要條件之一是零,此事故不發生。簡單講,某級別事故的發生意味著此級別事故的直接隱患全部出現;高級別事故是低級別事故的衍生和擴大,事故級別越高,事故鏈越長,必要條件越多。海恩法則指出: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法則強調兩點:一是事故的發生是量的積累的結果;二是再好的技術,再完美的規章,在實際操作層面,也無法取代自身的素質和責任心[2]。
海恩法則對安全管理有兩點啟示,一是通過切斷事故鏈條可以避免事故出現,切斷的位置(即關口)前移,可以降低事故等級;二是增加直接隱患和間接隱患的控制數量,可以降低事故出現的概率。
責任事故,即有人承擔責任的事故。人、機、物、管、環,是對風險的主觀分類,究其本質,皆物的狀態;究其來源,皆人的行為結果:人的人、人的機、人的物、人的管、人的環。在現有認知水平下,可以預測到,但沒有采取措施、沒有采取正確措施、采取措施不充分時,所有事故都是人的行為結果,所有事故都是責任事故,都是人的素質和責任心欠缺的結果。
生產是事故隱患之一。不安全不生產有兩層含義:一是管控清單下的隱患治理不到位時要采用停產方式切斷事故鏈;二是風險管控的成本高過生產活動帶來的收益時,要采用停產方式規避經營損失。
雙重體系按照“對外擔責,對內分解,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的思路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在具體落實上,要糾正幾個錯誤理念:
一是把風險分析交給一線員工主導的錯誤理念。對于一線員工,應知應會是知道干什么和知道怎么干,為什么這么干是專業技術人員的應知應會內容。讓一線員工全過程參與風險分析,其目的是在參與過程中被培訓,在參與過程中被風險告知。
二是把職能部門視為雙重體系的監督檢查部門的錯誤理念。車間是區域內安全責任主體,為了降低管理成本,生產經營單位把各車間的設備、檢修、人事、技術、質量等原歸屬車間的業務抽出來集中管理、專業管理,成立相應的職能部門。職能部門既管理又參與,擔負著車間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一部分。
三是車間負責人只負責生產組織的錯誤理念。誰指揮,誰負責。事故是人的行為結果,有形之手指揮人的行為時,有形之手要對行為結果負責。車間負責人擁有車間區域內所有作業活動指揮權,是區域內安全第1責任人,有責任終止區域范圍內所有危險作業活動,有責任核查職能部門在車間區域內主體責任是否落實,有責任拒絕上級的違章指揮。
四是把風險管控分級與隱患治理分級相混淆的錯誤理念。風險重在科學分析,隱患重在科學治理。公司級、車間級、班組級是對風險的分級,對隱患排查的分級,并不是對隱患治理的分級。班組排查出的隱患也可能需要公司牽頭治理,公司排查出的隱患也可能只需要相應的班組進行整改。
總之,生產經營單位不僅要科學建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而且要把體系內容分解到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分解到崗位操作手冊和崗位應急處置手冊,作為應知應會內容對全體員工進行培訓和考核。風險分級管控,要落實到每一級負責的巡查和檢查上,每一次巡查檢查都是對風險的一次評估。做到設備與工藝匹配、員工技能與操作規程匹配、生產計劃與裝備產能匹配、設備檢修計劃與設備保養周期匹配;不違章,不違章指揮,不超設計產能,不帶病作業,實現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