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瑞 鮑靜君
1.1.技術參數:
★1)額定電壓:AC220V/50Hz
★2)電源波動:-15%~+10%
★3)額定電流: ≥32A
★4)大功率:≤2W
★5)輸出觸點容量:5A
6)安裝方式:導軌式安裝
1.2.性能要求:
1. 故障電弧探測裝置應執行GB14287.4-2014《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第4部分:故障電弧探測器》標準。
2. 基本要求:按照GB23757-2009中的要求進行外殼防護等級試驗,應符合IP30的要求。
3. 報警性能要求:
①被探測線路在1s內發生14個及以上半周期的故障電弧時,探測裝置應在30s內發出報警信號,點亮報警指示燈,報警指示應保持至手動復位。
②被探測線路在1s內發生9個及以下半周期的故障電弧時,探測裝置不能發出聲光報警信號和控制信號,但可采取其他方式提示。
③探測器應設有組控制輸出,發出報警信號時,控制輸出應在1s內動作。
④探測器在誤報警試驗過程中,模擬不同運行工況,不應發出報警和控制信號。
⑤探測裝置應在負載抑制性試驗過程中,應在30s內應發出報警及控制信號。
4. 重復性試驗:重復測試三次報警時間,以及通電1天后再測量三次報警時間。兩次測量的時間間隔不應小于10分鐘,但不大于1小時。通電期間,探測器不應發出報警信號和故障信號。
5. 電壓波動試驗:采用AC220V/50HZ交流電源供電的探測器,在供電電壓AC187V及AC242V條件下,將該輸出電壓施加到試樣的電源輸入端,應能正常工作。探測器應在30s內發出報警信號,點亮報警指示燈,報警指示應保持至手動復位。
6. 絕緣電阻試驗:試驗環境溫度:25°C±5°C,額定絕緣電壓:DC500V±50V,持續時間:60s±5s,外部帶電端子與機殼之間≥20Ω;電源插頭(或電源接線端子)與機殼之間:≥50MΩ;電源開關置于接通位置,但電源接頭不接入電網。
7. 泄露電流試驗:測試方法參考標準GB4706.1進行測試,采用220V/50Hz交流電流供電的探測器,調節供電電壓至1.06倍主電源額定電壓233.2V下,L極與外殼之間以及N極與外殼之間的泄露電流值應≤0.5mA。
8. 電氣強度試驗:采用AC220V/50Hz交流電源供電的探測器的電源插頭(或電源接線端子)與機殼分別連接到試驗裝置,以100V/s~500V/s的升壓或降壓速率施加AC1250V/50Hz的電壓,持續時間1分鐘,試驗期間探測器不應發生擊穿現場;試驗后探測器性能應符合GB14287.4-2014第5.4報警性能要求;30s內發出報警信號,點亮報警指示燈,報警指示應保持至手動復位。
9. 低溫運行試驗:溫度15°C~20°C,相對濕度≤70%,保持1小時;以不大于0.5°C/min降溫速率,降溫至-10°C±3°C,在此條件下,保持2h(試驗不應有結冰現象)。試驗后,探測器在正常大氣條件下放置1h,探測器的性能應能符合GB14287.4-2014第5.4報警性能要求;30s內發出報警信號,點亮報警指示燈,報警指示應保持至手動復位。
10. 恒定濕熱運行試驗:調節溫度為40°C±2°C、相對濕度93%±3%條件下,保持4天。試驗后,探測器的性能應能符合GB14287.4-2014第5.4報警性能要求;30s內發出報警信號,點亮報警指示燈,報警指示應保持至手動復位。
11. 沖擊試驗:峰值加速度:(100-20m)m/s?,脈沖持續時間:(6)ms;沖擊方向:6個方向。試驗后,探測器的性能應能符合GB14287.4-2014第5.4報警性能要求;30s內發出報警信號,點亮報警指示燈,報警指示應保持至手動復位。
12. 碰撞試驗:調整碰撞試驗設備,使錘頭碰撞面的中心能夠從水平方向碰撞試樣,并對準易受損破壞部位。錘頭速度:1.5m/s±0.125m/s,碰撞動能:1.9J±0.1J,碰撞次數1次。試驗后,探測器的性能應能符合GB14287.4-2014第5.4報警性能要求;30s內發出報警信號,點亮報警指示燈,報警指示應保持至手動復位。
13. 振動(正弦)(耐久)試驗:振動方式:正弦振動,掃頻振動;振動方向:X、Y、Z三個互相垂直的軸向;加速度:10m/s?;振動頻率:10~150Hz;掃頻速率:1倍頻程/分;各進行20次掃頻循環。試驗后,探測器的性能應能符合GB14287.4-2014第5.4報警性能要求;30s內發出報警信號,點亮報警指示燈,報警指示應保持至手動復位。
14. 射頻電磁場輻射試驗(相當于IEC61000-4級別3):試驗水平:10V/m;極化方向:水平、垂直;頻率范圍:(80~1000)MHz,試驗后,探測器的性能應能符合GB14287.4-2014第5.4報警性能要求。
15. 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度試驗:測試部位:電源輸入、采集輸入以及通信端口;注入方法:耦合去耦網絡或夾注入騷擾信號;頻率范圍0.15~80MHz;干擾場強:10V,試驗期間及試驗后,探測器的性能應能符合GB14287.4-2014第5.4報警性能要求。
16. 靜電放電試驗(相當于IEC61000-4級別3):試驗水平:8kV(空氣放電),放電次數:正負極各10次;間隔≥1s,探測器顯示狀態正常,工作狀態正常。
17. 探測裝置應通過電快速瞬變脈沖群試驗(相當于IEC61000-4級別3):試驗水平:2kV;重復頻率5kHz,試驗部位:電源端口,施加時間1min,探測器顯示狀態正常,工作狀態正常。
18. 探測裝置應通過浪涌試驗(1.2/50μs~8/20μs)(相當于IEC61000-4級別3):試驗水平:2kV(共模)、1kV(差模);沖擊次數:正負極各5次,重復頻率1min,探測器顯示狀態正常,工作狀態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