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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領域 | 地礦,建材,交通,航天,司法 | 規格 | Ф100mm、Ф150mm?Ф20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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Ф100/150/200灌砂筒技術參數:
規格:Ф100mm、Ф150mm Ф200mm。
Ф100/150/200灌砂筒具有布局合理、結構緊湊,重量輕、整體性強、外形美觀,操作簡單,自動化程度高等特點。按上所述,我們認為該產品較為理想,價格低,數據較為穩定,污染浪費少且操作方便。因實驗要求我公司同時生產光澤度儀,線棒涂布器,旋轉粘度計,漆膜附著力試驗儀,涂層杯突試驗機,無損檢測,力學設備,各種試模,各種篩具,壓力試驗機,拉力試驗機,水泥,混凝土試模類,其它檢測儀器。
應用范圍:
該儀器適用于測定路基、路面(砂石)的密度和壓實度。本試驗法適用于在工地測定砂土、砂礫土,砂礫料、級配礫石、水泥穩定土、石灰穩定土等的容重,上述各種集料的大粒徑不得超過25mm。測定容重層的厚度不超過150mm。
使用說明:
㈠在試驗地點,選一塊平坦表面,并將其清掃干凈,其面積不得小于基板面積.
㈡將基板放在平坦表面上,當表面的粗糙度較大時,則將盛有量砂的筒放在基板中間的圓孔上,將筒的開關打開,讓砂流入基板的中孔內,直到儲砂筒內不再下流時關閉開關.取下筒,并稱量筒內砂的質量,準確至1g.筒注:當需要檢測厚度時,應先測量厚度后再進行進一步驟.
㈢取走基板,并將留在試驗地點的量砂收回,重新將表面清掃干凈.
㈣將基板放回清掃干凈的表面上(盡量放在原處),沿基板中孔鑿洞(洞的直徑與筒*).在鑿筒過程中,應注意不使鑿出的材料丟失,并隨時將鑿松的材料取出裝入塑料袋中,不使水分蒸發,也可放在大試樣盒內.試洞的深度應等于測定層厚度,但不得有下層材料混入,后將洞內的全部鑿松材料取出.對土基或基層,為防止試樣盤內材料的水分蒸發,可分幾次稱取材料的質量.全部取出材料的總質量為,準確至1g.
㈤從挖出的全部材料中取出有代表性的樣品,放在鋁盒或潔凈的搪瓷盤中,測定其含水量(,以%計).樣品的數量如下:用小筒測定時,對于細粒土,不少于100g;對于各種中粒土,不少于500g.用大筒測定時,對于細粒土,不少于200g;對于各種中粒土,不少于1000g;對于粗粒土或水泥,石灰,粉煤灰等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宜將取出的全部材料烘干,且不少于2000g,稱其質量,準確至1g.
注:當為瀝青表面處治或瀝青貫入式結構類材料時,則省去測定含水量步驟.
㈥將基板安放在試坑上,將筒安放在基板中間(儲砂筒內放滿砂到要求質量),使筒的下口對準基板的中孔及試洞,打開筒的開關,讓砂流入試坑內,在此期間,應注意勿碰動筒.直到儲砂筒內的不再下流時,關閉開關,仔細取走筒,并稱量筒內剩余砂的質量,準確至1g.
㈦如清掃干凈的平坦表面的粗糙度不大,可省去(2)(3)的操作.在試洞挖好后,將筒直接對準放在試坑上,中間不需要放基板,打開筒開關,讓砂流入試坑內.在此期間,應注意勿碰動筒.直到儲砂筒內的砂不再下流時,關閉開關,仔細取走筒,并稱量剩余砂的質量,準確至1g.
㈧仔細取出試筒內的量砂,以備下次試驗時再用.若量砂的濕度已發生變化或量砂中混有雜質,則應該重新烘干,過篩,并放置一段時間,使其與空氣的濕度達到平衡后再用。
方法與步驟:
1、按現行試驗方法對檢測對象試樣用同種材料進行擊實試驗,得到大干密度( ρ dm )及含水量( w 0 )。
2、按一 .2 的規定選用適宜的筒。
3、按下列步驟標定筒下部圓錐體內砂的質量 。
(1) 在筒筒口高度上,向筒內裝砂至距離筒頂 15mm 左右為止。稱取裝入筒內砂的質量 m 1 ,準確至 1g 。以后每次標定及試驗都應該維持裝砂高度與質量不變。
(2) 將開關打開,使筒筒底的流砂孔、圓錐形漏斗上端開口圓孔及開關鐵板中心的圓孔上下對準,讓砂自由流出,并使流出砂的體積與工地所挖試坑內的體積相當(或等于標定罐的容積),然后關上開關。
(3) 不晃動儲砂筒的砂,輕輕地將罐砂筒移至玻璃板上,將開關打開,讓砂流出,直到筒內砂不再下流時,將開關關上,并細心地取走筒。
(4) 收集并稱量留在玻璃板上的砂或稱量筒內的砂,準確至 1g ,玻璃板上的砂就是填滿筒下部圓錐體的砂( m 2 )。
(5) 重復上述測量三次,取其平均值。
4、按下列步驟標定量砂的單位質量rS(g/cm 3 ) 。
(1) 用水確定標定罐的容積 V ,準確至 1mL 。
(2) 在儲砂筒中裝入質量為 m 1 的砂,并將筒放在標定罐上,將開關打開,讓砂流出。在整個流砂過程中,不要碰動筒,直到儲砂筒內的砂不再下流時,將開關關閉,取下筒,稱取筒內剩余砂的質量( m 3 ),準確至 1g 。
(3) 按式( 4 - 1 )計算填滿標定罐所需砂的質量 m a (g) :
m a =m 1 - m 2 - m 3 ( 4 - 1 )
式中: m a ———標定罐中砂的質量( g );
m 1 ———裝入筒內的砂的總質量( g );
m 2 ———筒下部圓錐體內砂的質量( g );
m 3 ———灌砂入標定罐后,筒內剩余砂的質量( g )。
(4) 重復上述測量三次,取其平均值。
(5) 按式( 4 - 2 )計算量砂的單位質量 γ S :
r S = m a / V ( 4 - 2 )
式中: r S ———量砂的單位質量 (g/cm 3 ) ;
V ——— 標定罐的體積( cm 3 )。
儀具與材料:
1、筒:有大小兩種,根據需要采用,形式和主要尺寸見圖 4-1 及表 4-2 。當尺寸與表中不*,但不影響使用時,亦可使用,儲砂筒筒底中心有一圓孔,下部裝一倒置的圓錐形漏斗,漏斗上端開口,直徑與儲砂筒的圓孔相同。漏斗焊接在一塊鐵板上,鐵板中心有一圓孔與漏斗上開口相接,在儲砂筒筒底與漏斗頂端鐵板之間設有開關,開關為一薄鐵板,一端與筒底及漏斗鐵板鉸接在一起,另一端伸出筒身外。開關鐵板上也有一個相同直徑的圓孔。
2、金屬標定罐:用薄鐵板制作的金屬罐,上端周圍有一罐緣。
3、基板:用薄鐵板制作的金屬方盤,盤的中心有一圓孔。
4、玻璃板:邊長約 500~600mm 的方形板。
5、試樣盤:小筒挖出的試樣可用飯盒存放,大筒挖出的試樣可用 300mm × 500mm × 40mm 的搪瓷盤存放。
6、天平或臺秤:稱量 10 ~ 15kg ,感量不大于 1g ,用于含水量測定的天平精度,對細粒土、中粒土、粗粒土宜分別為 0.01g、 0.1g、 1.0g 。
7、含水量測定器具:如鋁盒、烘箱等。
8、量砂:粒徑 0.30 ~ 0.60mm 或 0.25 ~ 0.50mm 清潔干燥的均勻砂,約 20 ~ 40kg ,使用前須洗凈、烘干,并放置足夠的時間,使其與空氣的濕度達到平衡。
9、盛砂的容器:塑料桶等。
10、其它:鑿子、改錐、鐵錘、長把勺、長把小簸箕、毛刷等。
設備說明:
■筒;金屬圓筒(用鐵皮制作)的內徑為150mm,總高360mm,主要分兩部分,上部為儲砂筒,筒深270mm(容積約4600立方厘米)筒底中心有一直徑15mm的圓孔。
■金屬標定罐;一個內徑150mm高150mm的金屬罐用鐵皮制作。
■一個直徑200mm總高520mm容積為1100立方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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