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莞市恒準標物計量研究院有限公司>>消費品類標準物質>>橡膠材料標準物質>> RMX-U001可降解材料中重金屬和特定元素分析標準物質
可降解材料中重金屬和特定元素分析標準物質,本標準物質主要根據可降解材料聚乳酸(PLA)中多項重金屬成分含量檢測及日常樣品含量的要求而研制,可作為相關分析測試中方法精密度評價以及分析過程質量控制等。
一. 樣品制備
本標準物質采用進口PLA作為基體,將擴散劑、穩定劑和目標元素化合物按照成熟穩定的工藝配比,在高速混合設備中將吸附添加物原料混勻,經特殊均質化手段,在高速混合設備中,嚴控各段溫度和真空條件下熔融、剪切、回流、輸送以實現良好的分散性塑化。嚴控牽引速度和切刀間隙,保證PLA顆粒制備均勻。再將樣品在潔凈室內分裝于玻璃瓶中,室溫避光保存。
二. 特性量值及不確定度
名稱 | 標準值(mg/kg) | 擴展不確定度(mg/kg)(K=2) |
砷 | 24.0 | 3.3 |
鎘 | 15.9 | 1.9 |
銅 | 80.3 | 10.3 |
鉛 | 69.4 | 9.0 |
汞 | 39.4 | 5.4 |
鎳 | 18.5 | 2.5 |
硒 | 60.5 | 8.5 |
鋅 | 113 | 13 |
鉻 | 86.4 | 12.4 |
鈷 | 73.3 | 10.3 |
鉬 | 83.4 | 11.4 |
錳 | 93.8 | 11.8 |
氟 | 47.0 | 5.6 |
本標準物質特性量值的不確定度評定中主要考慮多家實驗室聯合定值引入的不確定度
分量、標準物質均勻性檢驗和穩定性檢驗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
三. 均勻性檢驗和穩定性考察
參照國家標準物質相關技術規范要求,隨機抽取分裝后的標準物質樣品,采用微波消解-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ICP-OES)進行均勻性和穩定性檢驗,規定最小取樣量為0.15g。結果表明,該系列標準物質均勻性、穩定性良好。該標準物質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為3年。研制單位將繼續跟蹤檢測該標準物質的穩定性,有效期內如發現量值變化,將及時通知用戶。
四.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標準物質采用多個實驗室聯合定值方式進行賦值。定值方法為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ICP-OES)。通過使用滿足計量學特性要求的測量方法和計量器具,保證標準物質特性量值的溯源性。
五. 包裝、儲存及使用
可降解材料中重金屬和特定元素分析標準物質,本標準物質以玻璃瓶封裝,每瓶30g,顆粒狀。在避光、清潔、室溫處保存;打開和使用過程中嚴格防止玷污。規定最小取樣量為0.15g,使用時請不要低于該取樣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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