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態環境局強化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執法幫扶百日行動工作方案
《佛山市生態環境局強化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執法幫扶百日行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已經印發。《方案》提出,佛山在全市組織開展強化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執法幫扶百日行動,助力打贏2020年藍天保衛戰。佛山市生態環境局陳振華副局長對接下來的百日行動進行了全面動員部署,確保存在問題的企業按期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務。
《方案》提出,以目標、問題為導向,對全市范圍內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大戶,特別是家具、印刷、表面涂裝、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等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實行行業治理與執法聯動,全面開展強化執法幫扶,引導企業主動履行治污主體責任,進一步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方案》明確,在全面完成佛山市列入《廣東省揮發性有機物重點監管企業清單(2020年版第1批)》445間企業第1輪檢查的基礎上,繼續強化統籌執法幫扶,指導存在問題的企業按期在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銷號整治工作。同時,強化對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和清理整頓工作。 緊盯家具、印刷、表面涂裝、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等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深化整治工作。要重點跟進以下突出問題的查處和整改: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未按要求在密閉空間或設備中進行、集氣罩不符合要求、廢氣收集管道存在破損、治污設施低效無效、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活性炭和噴淋吸收液不及時更換等。此外,統籌全市生態環境執法力量,綜合運用在線監控、排污許可證發放、監測、污普、環統等大數據,保持高壓態勢,對存在超標排放、惡意造假、不正常運行污染治理設施等惡意排污行為進行快速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