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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污染法規將出臺 原材料面臨環保挑戰
閱讀:1313 發布時間:2009-7-24“《汽車禁用物質要求》(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征集階段已經結束,目前正處于意見梳理、分析階段,接下來的流程是根據這些意見形成修改稿并提交專家組論證,通過后有關部門會在適當的時候出臺。”近日,記者從全國乘用車聯席會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王宏處獲悉這一消息。
王宏介紹,按照《征求意見稿》要求,除部分在一定期限內豁免的汽車零部件和材料外,新認證車輛從2011年1月1日起、在生產車從2013年1月1日起,均應滿足如下規定:汽車及其零部件產品中每一均質材料中的鉛、汞、六價鉻、多溴聯苯(PBBs)、多溴聯苯醚(PBDEs)的含量不得超過質量百分數的0.1%,鎘的含量不超過質量百分數的0.01%。
乘聯會提供記者的一份資料稱,汽車材料中,鉛對神經系統有害,鎘會損傷腎臟;鉻、鎘、汞、鉛及其化合物對人體均有致癌可能,報廢汽車回收時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引發環境問題。
正因為此,歐盟在2000年9月18日頒布了《2000/53/EC關于報廢汽車的技術指令》,規定在2003年7月以后,原則上禁止使用鉛、汞、鎘和六價鉻。這是對汽車材料含重金屬問題進行規范。此后,歐盟相繼頒布了一系列技術指令,形成了歐盟對汽車產品重金屬禁用的技術法規體系。
中國方面,2006年2月6日,國家發改委、科學技術部、當時的國家環保總局聯合發布了《汽車產品回收利用技術政策》,分別設定了2010年起、2012年起、2017年起三個階段的目標。*階段目標中確定了2010年起車輛的可回收利用率和材料的再利用率具體指標,同時還提出,“除含鉛合金、蓄電池、鍍鉛、鍍鉻、添加劑(穩定劑)、燈用水銀外,限制使用鉛、汞、鎘及六價鉻”,但是,尚未具有更詳細的技術標準來引導該政策的實施,因此《征求意見稿》應運而生。
記者就《征求意見稿》采訪了一些車企,它們普遍對此表現平靜。“有長遠眼光的車企早已經看到了國家環保形勢對汽車材料的要求并加以應對。”長城汽車[7.70 -2.41%]公司宣傳部賈永寧在里對記者稱,這一觀點頗具代表性。
在銷售層面,《征求意見稿》或將帶來哪些影響?北京亞運村汽車交易市場市場部部長郭詠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鑒于世界成熟的汽車市場已經在汽車材料的環保要求上有類似規定,中國出臺相關標準并不算早。但是,標準的執行將對材料的品質提出更高要求,對于汽車產品來說,如何在成本與品質之間達到平衡,是個考驗,會否進而影響終端銷售價格,給市場帶來波動,還是未知數。
王宏認為,《征求意見稿》向材料工業明確提出了汽車環保材料研發的進度要求,車企在履行報廢汽車回收利用等責任時,必須充分開展整車和相關零部件的“環保設計”工作。他建議企業研發替代材料時應遵守替代材料容易獲得,價格合理、性能與被替代材料相當,替代材料工藝性好,能滿足未來生產需要,替代材料不能對人體有毒性和破壞生態環境等原則,提高國內汽車材料使用技術水平,進而推動產業進步,提高中國汽車產業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