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環境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指特定條件下具有揮發性的有機化合物的統稱,主要包括非甲烷總烴(烷烴、烯烴、炔烴、芳香烴)、含氧有機化合物(醛、酮、醇、醚等)、鹵代烴、含氮化合物、含硫化合物等。
樂氏科技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在線監測系統VOC-3010(Gignal)20多年的非甲烷總烴研發技術,具有更高的VOCs組分重現性和更小的系統漂移,實時靈敏捕捉企業廠界邊界或環境空氣中VOCs 組分的復雜細微變化,實現總烴、非甲烷總烴及甲烷等指標的實時在線監測,同時符合國家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相關標準的在線數據分析、報表和遠端傳輸的要求,結合氣象溫度、相對濕度、風速、風向、氣壓等參數,為區域環境空氣內VOCs 特征污染狀況評估和變化趨勢提供科學依據。
檢測方法:
1、 至少抽取 2 套同型號儀器在的場地同時進行檢測。
2、 檢測期間除進行校準外,不允許對儀器進行計劃外的維護、檢修和調節。
3、 如果因供電問題造成測試中斷,在供電恢復正常后,繼續進行檢測,已經完成的測 試指標和數據有效。
4、 如果因儀器故障造成測試中斷,在儀器恢復正常后,重新開始檢測,已經完成的測 試指標和數據作廢;檢測期間,每臺(套)儀器故障次數≤2 次。
5、 各技術指標檢測數據均采用儀器數據采集與處理單元存儲記錄的終結果。
6、 Ⅰ型儀器的儀器檢測范圍不過 20 mg/m3(非甲烷總烴,以碳計),Ⅱ型儀器 檢測范圍不過 200 mg/m3(非甲烷總烴,以碳計)。
相關產品
免責聲明
- 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