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0750-2021 農用沼液》標準已經頒布且將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實施,該標準為沼氣行業近5年來初次獲批的國家標準,更是沼肥標準體系中第一個獲得國家標準的行業內的重要標準。以下為《GB/T 40750-2021 農用沼液》標準全文信息。
1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農用沼液產品分類、質量要求與檢測方法、檢驗規則、標志、運輸、儲存等。
本文件適用于以畜禽糞污、農作物秸稈等有機廢棄物為主要原料農用沼液的生產、檢驗與施用。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適用于本文件。
GB/T6920 水質 pH 值的測定 玻璃電極法
GB7959—2012 糞便無害化衛生要求
GB13690 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 通則
GB/T14675 空氣質量 惡臭的測定 三點比較式臭袋法
GB17323 瓶裝飲用純凈水
GB/T19524.2 肥料中蛔蟲卵死亡率的測定
GB/T23349 肥料中砷、鎘、鉻、鉛、汞含量的測定
GB/T24774 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象形圖標識 通則
HJ497—2009 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工程技術規范
NY525 有機肥料
NY/T1971
水溶肥料 腐植酸含量的測定
NY/T1973 水溶肥料 水不溶物含量和pH 的測定
NY/T1977 水溶肥料 總氮、磷、鉀含量的測定
NY/T2540 肥料 鉀含量的測定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農用沼液
以畜禽糞污、農作物秸稈等農業有機廢棄物為主要原料,通過沼氣工程充分厭氧發酵產生,經無害化和穩定化處理,以有機液肥、水肥和灌溉水等方式用于農田生產的液態發酵殘余物。
3.2沼液濃縮液體肥料
對沼液進行分離加工和濃縮,可用于葉面施用和土壤沖施用的水溶性肥料。
3.3沼肥
農業有機物經沼氣工程厭氧消化產生的廢棄物為原料,加工成的沼渣、沼液等肥料。
3.4總養分
農業有機物經沼氣工程厭氧消化后產生的沼肥中,全氮、全磷(P2O5)、全鉀(K2O)的含量之和。 [來源:NY/T2596—2014,3.4]
3.5集約化畜禽養殖場 犻狀狋犲狀狊犻狏犲犾犻狏犲狊狋狅犮犽犳犪狉犿進行集約化經營的畜禽養殖場。集約化養殖是指在較小的場地內,投入較多的生產資料和勞力,采用新的工藝和技術,進行精心管理的飼養方式。 [來源:GB18596—2001,2.1]
4 產品分類
農用沼液產品分為濃縮沼液肥料和非濃縮沼液肥料。濃縮沼液肥料使用時應稀釋至非濃縮沼液肥料,按非濃縮沼液肥料的分類施用;非濃縮沼液肥料按使用功能分為三類:Ⅰ類主要適用于糧油、蔬菜等食用類草本作物;Ⅱ類主要適用于果樹、茶樹等食用類木本作物;Ⅲ類主要適用于棉麻、園林綠化等非食用類作物。5 質量要求與檢測方法質量要求與檢測方法見表1。
表1 農用沼液的質量要求與檢測方法
6檢驗規則
6.1 農用沼液應由排放或生產企業的質量監督檢驗部門進行檢驗,排放或生產企業應保證所有用于農田生產的沼液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6.2 使用單位可按本文件的檢驗規則和檢測方法對所收到的農用沼液或沼液濃縮肥料進行檢驗,檢驗其指標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
6.3 畜禽糞污產排沼液的質量檢驗,從集約化畜禽養殖場開始飼養同一種類畜禽至養殖結束為一批次;農作物秸稈產排沼液的質量檢驗,從作物收獲至秸稈沼氣化處理結束為一批次。濃縮沼液肥料應以同一復配、同一包裝相同質量的產品為一批次。
6.4 農用沼液檢驗采用批次檢驗和年度檢驗相結合方式。畜禽養殖或作物生長周期不足1年的,采用批次檢驗,檢驗總養分(N+P2O5+K2O)、pH、有機質、腐植酸;生長周期超過1年,或同一種類畜禽在前次檢驗后,再連續養殖或生產1年以上,采用年度檢驗,年度檢驗應檢測全部質量要求指標;符合所有規定指標判定為合格。
7 包裝與標志
7.1 包裝材料包裝材料應保障環境和生命安全,不與沼液發生物理或化學作用而改變產品特性,保證沼液在正常的貯存、運輸中不破損、不泄漏。
7.2 包裝方式
7.2.1 包裝方式可采用罐裝、桶裝、瓶裝。產品外運時應附紙質產品說明書。
7.2.2 每批次濃縮沼液肥料包裝上應標明產品名稱、執行標準、營養成分、使用說明、注意事項、產品質量、生產日期、生產廠名稱、生產地址等,并在包裝物和說明書上標注其相應的稀釋比例。
7.3 標志圖形
農用沼液同時具有危害水環境和健康等危險特性,應按照GB/T24774有關規定,在醒目位置張貼3犌犅/犜40750—2021水環境危害和人體健康危害特性的象形圖標志。
7.4 標志內容應符合GB13690的規定,由表示危險特性的圖案、文字說明、底色和危險品類別號四個部分組成。 分別就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發生泄漏處理的措施、出現接觸時處理的措施列出具體說明。
7.5 標志的使用標志應用于沼液儲存池和灌溉機房等工作場所和運輸過程使用的運載工具。
8 運輸
8.1 管道輸送沼液輸送設備應采用戶外中等防腐蝕材料;沼液泵應具有防纖維、毛發等纏繞的功能;管網應具有防管道堵塞和爆裂的功能。
8.2 車輛運輸
8.2.1 沼液儲運罐應牢固、嚴密。
8.2.2 車輛應在露天停放,不應靠近明火、高溫。
9 儲存
9.1 畜禽養殖業應設置沼液和沼渣的固定儲存場所,應用基地可根據需要設置儲存周轉池。
9.2 儲存場所要有防糞液滲漏、溢流設施,設施應符合 HJ497—2009中6.1.2的規定。
9.3 儲存場所應與養殖場生產區、居民區等建筑保持一定的衛生防護距離,設置在畜禽養殖場的生產區、生活區主導風向的下風向或側風向處。
9.4 沼液儲存場所建設地點應遠離下列區域:
a) 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
b) 城市和城鎮居民區,包括文教科研區、醫療區、商業區、工業區、游覽區等人口集中地區;
c)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劃定的禁養區;
d) 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規定需特殊保護的其他區域。
參 考 文 獻
[1] GB18596—2001 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2] NY/T2596—2014 沼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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