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楞紙板經過模切、壓痕、釘箱或粘箱制成瓦楞紙箱。瓦楞紙箱是一種應用廣泛的包裝制品,用量一直是各種包裝制品。包括鈣塑瓦楞紙箱。半個多世紀以來,瓦楞紙箱以其*的使用性能和良好的加工性能逐漸取代了木箱等運輸包裝容器,成為運輸包裝的主力軍。它除了保護商品、便于倉儲、運輸之外,還起到美化商品,宣傳商品的作用。瓦楞紙箱屬于綠色環保產品,它利于環保,利于裝卸運輸。
對于包裝瓦楞紙箱的測試,大概有邊壓、耐破、平壓、戳穿、粘合剝離、水份、抗壓等基本測試,延伸測試有吸水性、挺度、防潮性能、印刷耐磨性、豎壓等一系列測試。
邊壓強度測試
意義
直接影響瓦楞紙箱的支撐強度-瓦楞紙箱承受重力主要是靠楞,邊壓即是考核楞強度的不錯途徑。
影響瓦楞紙板邊壓強度的主要因素:瓦楞紙板的生產工藝、瓦楞紙板的結構、瓦楞紙板的楞形、瓦楞粘合劑的影響。
邊壓強度的定義:在瓦楞方向上,一定高度(25mm)的瓦楞紙板,單位長度(100mm)所能承受的垂直均勻增大 (12.5mm/min)的力,稱為瓦楞紙板的邊壓強度。
意義
耐破強度測試
影響瓦楞紙箱的側支撐強度-瓦楞紙箱防護產品,耐破即是考核紙板單位面積所能承受均勻及增大的最大壓力值。該測試是考察紙箱在實際運輸環境中承受靜態的局部擠壓的能力。
耐破強度的定義:瓦楞紙板單位面積所能承受的均勻增大的最大壓力值為瓦楞紙板的耐破強度。
戳穿強度測試
意義
考核紙板耐外部突然沖擊所能承受的能量。
戳穿強度的定義:一定形狀的角錐穿過瓦楞板所做的功,所顯示的能量稱為瓦楞紙板的戳穿強度。
意義
粘合強度測試
粘合強度不足容易造成分層,大大降低紙箱抗壓強度。
粘合強度的定義:瓦楞紙板的面、里、芯紙和波形瓦楞紙的楞峰粘合程度,在一定單位長度內經分離測試所能承受的最大剝離力。
DRK113粘合剝離支架適用于測定各種類型瓦楞紙板粘合強度,是紙板試樣的專用測試器具,是DRK113壓縮試驗儀的選配工具。
厚度測試
意義
如果紙板在加工過程中,瓦楞高度損失過大,例如經過模切,即壓痕,開槽或者印刷,就會大大降低紙箱的抗壓強度,因此保持瓦楞紙板的厚度應成為生產過程著重把握的一環。
厚度測試的定義:瓦楞紙板在一定壓強下所表現出來的高度即稱為厚度。
DRK107D高精紙板測厚儀,電動型,采用高精度的接觸式電感測頭。
兩款測厚儀均適用于平張式樣的厚度測定,可廣泛適用于紙張、紙板及其他片狀材料、瓦楞紙板的厚度測定。
意義
瓦楞紙箱抗壓強度
考核紙箱可承受最大壓力值、紙箱包裝設計的產品保護強度、檢驗紙箱是否可承受堆碼重量。
瓦楞紙箱抗壓強度的定義:以勻速增加位移所產生的力壓縮紙箱,紙箱所能夠承受的最大力值稱為抗壓強度。
抗壓強度合格判定:當所測三個樣箱的抗壓力值均大于標準抗壓力值時,該項試驗為合格;若其中有一個樣箱不合格,則該項試驗為不合格。
該儀器適用于瓦楞紙箱、蜂窩板箱等包裝件的耐壓、形變、堆碼試驗。
抗壓強度試驗:適用于各種瓦楞紙箱、蜂窩板箱等包裝件壓潰時的最大力。
堆碼強度試驗:適用于各種瓦楞紙箱、蜂窩板箱等包裝件的堆碼試驗。
壓力達標試驗:適用于各種瓦楞紙箱、蜂窩板箱等包裝件達標測試。
其他測試
1、平壓強度測試(ISO3035)(64.5cm2 32.2cm2 單位面積所能承受的力)
2、彎曲挺度測試(IS05628)(四點挺度,計算變形測力)
3、表面潑水度(JIS-P8137)(參考潑水度標準板)
4、豎壓強度測試(JIS-Z0403-2)(專用夾具,專用切刀)
5、防潮性能測試(GJB1109A) (250mm*250mm 4塊,50度90%RH 48h,前后水份差不大于5%)
應用行業
▲山東德瑞克 厚德傳天下
山東德瑞克儀器有限公司主要致力于檢測儀器的研發、制造與銷售,其產品應用于科研單位、質檢機構、大專院校、包裝、造紙、印刷、橡塑、化工、食品、制藥、紡織等行業。是新材料開發、物性試驗、教學研究、品質管制、進料檢驗*的儀器。
德瑞克注重人才培養與團隊建設,秉承專業、敬業、務實、創新的發展理念,堅持以客戶為本,以信用為先的服務準則,以自身擅長的技術服務優勢,及規范化的服務,用心解決客戶迫切、實際的需求,以優質的產品、*的技術為客戶提供的解決方案。
▲德瑞克儀器
免責聲明
- 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