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電纜氧指數測定儀原理如下:將一個試樣垂直固定在向上流動的氧、氮混合氣體的透明燃燒筒里,點燃試樣頂端,并觀察試樣的燃燒特性,把試樣連續燃燒時間或試樣燃燒長度與給定的判據相比較,通過在不同濃度下的一系列試驗,估算氧濃度的最小值。為了與規定的最小氧指數值進行比較,試樣三個試樣,根據判據判定至少兩個試樣熄滅。
試驗燃燒筒:由一個垂直固定在基座上,并可導入含氧混合氣體的耐熱玻璃筒組成,優選的燃燒筒尺寸為高度(500±50)mm,內徑(75~100)mm。燃燒筒頂端具有限流孔,排出氣體的流速至少為90mm/s。注:直徑40mm高出燃燒筒至少10mm的收縮口可滿足要求。
試樣夾:用于燃燒筒中央垂直支撐試樣。對于自撐材料,夾持處離開判斷試樣可能燃燒到最近點至少15mm,對于薄膜和薄片,使用如圖2所示框架,由兩垂直邊框支撐試樣,離邊框頂端20mm和100mm處劃標線。夾具和支撐邊框應平滑,以使上升氣流受到的干擾最小。
氣源:可采用純度(質量分數)不低于98%的氧氣和氮氣,或清潔的空氣(含氧氣20.9%,體積分數)作為氣源。除非試驗結果對混合氣體中較高的含濕量不敏感,否則進入燃燒筒混合氣體的含濕量應小于0.1%(質量分數)。如果所供氣體的含濕量不符合要求,則氣體供應系統應配有干燥設備,或配有含濕量的檢測和取樣裝置。氣體供應管路的連接應使混合氣體在進入燃燒筒基座的配氣裝置前充分混合,以使燃燒筒內處于試樣水平以下的上升混合氣的氧濃度的變化小于0.2%(體積分數)
氣體測量和控制裝置:適于測量進入燃燒筒內混合氣體的氧濃度(體積分數),準確至±0.5%,當在23°C±2°C通過燃燒筒的氣流為40mm/s±2mm/s時,調節濃度的精度為±0.1%。應提供檢測方法,確保進入燃燒筒內混合氣體的溫度為23°C±2°C,如有內部探頭,則該探頭的位置與外形設計應使燃燒筒內的擾動最小。
點火器:由一根末端直徑為2mm±1mm能插入燃燒筒并噴出火焰點燃試樣的管子構成。火焰的燃料應為未混有空氣的丙烷,當管子垂直插入時,應調節燃料供應量以使火焰從出口垂直向下噴射16mm±4mm。
計時器:測量時間可達5min,準確度±0.5s.排煙系統:有通風和排風設施,能排除燃燒筒內的煙塵或灰粒,但不能干擾燃燒筒內氣體流速和溫度。注:如果試驗發煙材料,必須清潔玻璃燃燒筒,以確保良好的可視性,對于氣體入口,入口隔網和溫度傳感器也必須清潔,以使其功能良好。應采取適當的防護措施,以免人員在試驗或清潔操作中受毒性材料傷害或灼傷。
制備薄膜卷筒的工具:由一根直徑為2mm一端帶有一個狹縫的不銹鋼桿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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