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驗方法
4.1 用游標卡尺測量標準及組合件長度,用千分尺測量標準針與組合件的直徑。
4.2 用扭力天平測定標準針和針連桿組合件重量和附帶標準砝碼重量并檢查針外觀質量。
4.3 用讀數顯微鏡測量針尖圓錐部分直徑。
校驗技術要求
2.2 針連桿重量應為(47.5±0.05)g,針和針連桿組合件總重應為(50±0.05)g,針表面 應光潔無銹、無彎曲。
2.3 標準針直徑: (1.01±0.01)mm,針長 50mm,針尖體角度為 8°40′±9°40′,針尖 圓錐部分直徑(0.15±0.01)mm,外露長(42.5±5)mm,洛氏硬度為 54~60。
2.4 金屬箍直徑為(3.2±0.05)mm,長度為(38±1)mm,。
2.5 針入度儀附帶標準砝碼為(50±0.05)g 和(100±0.05)g 各一個。
2.6 針與箍級件的重量應為(2.5±0.05)g。
2.7 刻度盤指標最大量程 35mm,分度值 0.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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