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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石墨爆破片安全裝置用材料應具有良好的耐腐蝕性能、均勻穩定的力學性能和熱穩定性,并能夠滿足被保護承壓設備的基本安全要求 。允許使用溫度可參照附錄確定,爆破片組件中常用密封膜材料的允許使用溫度范圍可參照附錄確定。對于帶有密封膜的爆破片的允許使用溫度應按密封膜材料與爆破片材料允許使用溫度范圍的重疊溫度區確定 。
爆破片用材料應符合相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規定,且應有材料制造單位提供的質量證明文件(含質量證明書和合格證)。
管道石墨爆破片的爆破試驗溫度測量應滿足下列要求:1、爆破試驗的溫度測量可以采用玻璃液體溫度計或熱電偶,也可以采用其他測溫儀表,且應在有效檢定周期內;2、測溫儀表應避免外界熱傳遞的影響。溫度測量儀表的分辨率不應低于 1.0 ℃;3、測量爆破溫度時,應將裝配好的爆破片裝置浸沒于液體熱(冷)載體中,或者放置于烘箱(或冷箱)、加熱爐中加熱(或冷卻),待溫度穩定后開始升壓直至爆破, 此 時測得熱(冷)載體的溫度即為爆破溫度;4、壓力介質的溫度測量應注意介質各處溫度的均勻性;5、爆破試驗應在設計爆破溫度下進行。試驗條件應由制造單位和使用單位或被保護承壓設備的設計單位協商確定,應盡量使其接近爆破片的實際使用條件。當室溫下的試驗結果能夠保證設計爆破溫度下的爆破性能時,則可以在室溫下進行,室溫應控制在15℃~30℃范圍內;6、進行高(低)溫下的爆破試驗時,升(降)溫速率應緩慢,達到設計爆破溫度后,應至少保溫10min,使爆破片壁溫度均勻。試驗介質溫度偏差應控制在±10℃范圍內。